内蒙古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享机制

04.08.2016  12:36
      8月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的共享机制,与自治区公安厅、质监局、地税局、商业银行建立部门间系统接口,确保实现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的共享和代缴代扣、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业务的协同。

  据了解,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在自治区本级上线运行,并逐步在全区推广应用。今后其将以满足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为重点,同步实现职业年金经办功能,并按照要求实现业务数据与基金财务数据的衔接。同时,将依托现有“内蒙古12333”人社云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一体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共服务系统,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基于与自治区地税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能够实现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和保险费征缴全程网上办理,缓解业务经办大厅压力,减少参保单位专管员往返大厅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另外,为支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尤其是异地居住参保人的资格认证工作,我区建成了全区统一的人体生物特征身份认证平台。平台采用指纹、指静脉和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张学博 康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