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立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中心

06.03.2017  23:02
  •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文件(内机编发发〔2017〕33号),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中心。文件指出:为加强全区长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组织保障,同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中心,为自治区文化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事业编制8名。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长城里程最长、种类最多、分布最广的省区。据自治区文物局开展的全区长城资源调查统计,全区境内有战国、秦、汉、北魏、宋、金、西夏、明历代长城遗址7570公里,总长度位居全国之首。 

      此次,自治区批准成立内蒙古长城保护工作中心,对于开展全区长城的保护和宣传工作,推进“马背文物保护队”、“草原神鹰”边境地区长城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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