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

17.11.2018  18:11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17日电(杨腾格尔)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启动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10月底,内蒙古公安机关侦破涉黑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93起,查封扣押涉案财产15.3亿元;打掉涉恶团伙704个,抓获团伙成员3994人,破获案件2190起。

    其中,打击了包头市暴力讨债、组织“地下出警队”帮人平事的贾某某和梁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巴彦淖尔市长期控制韭菜批发市场、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孟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王某某等人家族式非法强占草场恶势力犯罪集团;呼伦贝尔市对逾期未还款当事人非法拘禁,甚至通过强奸、拍摄裸体视频相要挟的王某某等人暴力讨债团伙;通辽市垄断“殡葬”行业、哄抬物价的刘某某恶势力团伙;赤峰市李某、巴某等人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意打压竞争对手、胁迫村民、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赤峰市以霍某为首的打着“正当诉求”的幌子、扰乱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团伙;呼和浩特市以石某为首的勾结物业公司、垄断沙子供应市场的“沙霸”恶势力团伙等一大批涉黑涉恶团伙被依法打掉,群众拍手称快。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公布了厅局长联系方式,直接受理涉黑恶案件举报;在全国率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全面督导受理涉黑恶案件举报;成立30支“猎鹰突击队”专案攻坚;发布悬赏通告,公开缉捕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还会同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于符合条件的投案自首者,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