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提升城市颜值内涵

23.02.2016  11:54

深改新举措,剑指“城市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的总体部署,今年3月起我区将实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试点,通过匡定城市管理职责、综合设置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推进综合执法、制定权责清单、整合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城市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进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现代化。

截至2015年底,全区城镇建成区合计总面积达到2158.25平方公里,比2001年增加969.25平方公里。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就是要进一步补齐我区在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的短板,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边界、健全管理法规、丰富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确保新型城镇化顺利推进,在提升城市颜值的同时充实城市内涵。据了解,初步确定列入试点范围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到2016年底,实现试点市县旗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执法体制基本理顺,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2017年初,将全面启动城市管理地方性法律法规修订工作;2018年底,试点地区初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

【短评】既要拼管理更要拼服务

如何应对城市的“成长烦恼”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就是在实字上做精文章,在干字上下苦功夫。既要拼管理,健全城市执法体制,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更要拼服务,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

城市执法体系的完善,是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内容。而能否做到管理服务化、服务人性化,是考量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以整顿治理违法违规占道经营的小摊小贩工作为例,如果以旧式的“管理思维”去围追堵截,难免引发对立甚至导致冲突。而本着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去引导和规范,为其提供福利型的廉租小商品经营场所等公共服务举措,既保障了小摊贩生存发展利益,又方便了市民生活,何乐而不为这样的转变,就是对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的践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既拼管理、更拼服务,就是要彻底改变粗放型城市管理方式,强化精细化、服务型管理职能。可以看到,即将在我区实施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将从多个角度精准发力,在提高执法水平、理顺管理体制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只要我们沿着这个路线图务实前行,就一定能逐步构建起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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