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公诉

05.02.2016  10:51

  近日,备受关注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案,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检方指控,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等多项罪名。

   刑警出身 35年“问鼎”内蒙古公安系统  

  赵黎平出生于1951年8月,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1972年6月,时年21岁的赵黎平正式进入公安系统,成为哲里木盟公安处一名侦查员。此前,他在哲盟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队当过知青,在通辽市教育印刷厂做过工人。

  赵黎平的公开履历显示,从进入公安系统起,他一直从事刑侦工作,并不断升迁。1983年,32岁的赵黎平被提拔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一年之后,升为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1990年,赵黎平告别他工作了18年的哲里木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并继续升迁,先后担任刑侦处副处长、处长、内蒙古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2007年,在进入公安系统的第35个年头,赵黎平成为内蒙古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集内蒙古公安的党政军三权于一身。

  2012年7月,61岁的赵黎平正式告别警察生涯,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枪杀焚尸  

     涉嫌杀人等多项罪名  

  赵黎平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赵黎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赵黎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赵黎平事发源于一起故意杀人案件。2015年3月20日晚9时30分左右,已经退休的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车追赶一辆白色轿车。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内,他追上白色轿车,并持枪击中车内女驾驶员头部,后赵黎平将该女子带至提前踩点的荒山中焚尸、掩埋。3月21日凌晨,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被警方截住时,赵黎平身上带血,没有反抗。有报道称此案是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亲手杀人案。

  因涉嫌故意杀人,赵黎平被公安机关羁押。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赵黎平批准逮捕,同时对其是否涉嫌私藏枪支罪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曾涉杜文案  

   被指私拿130万元公款  

  赵黎平被公众广泛关注肇始于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院原院长杜文案。

  据公开报道,2007年3月,为解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深圳市的一个土地纠纷,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指派时任内蒙古法制办主任武志忠、法制办顾问室副主任杜文等人,先后前往深圳、北京等地协调此事,并由自治区财政厅暂借2200万元专项经费。在协调过程中,先后共有620万元款项打入杜文的个人账户,以作为在深圳、北京等地礼金支出。

  然而,3年后,武志忠突然举报杜文非法持有枪支,杜文随即被捕,随后被以非法执有枪支和贪污罪起诉。2012年8月,呼和浩特中院认定,杜文贪污492万元事实成立,判处徒刑15年。后杜文上诉,该案发回重审。

  在重审时,曾多次坚称送礼去向“不能说”的杜文,首次在庭上供述,有130万元是给了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2010年3月末,赵黎平以看好一尊铜鼎需购买后向北京送礼为由从他手中拿走这笔钱。据媒体报道,对于杜文的说法,公诉人曾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由赵黎平亲手书写的情况说明,赵黎平否认收钱,并指杜文诬告。

  后经呼和浩特中院认定,没有证据证明杜文将130万元送给了赵黎平,应认定为杜文将该款据为己有。但杜文则称他绝不替赵黎平顶罪,要上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