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旅游协会举行旅游教育分会成立大会

28.06.2016  10:43

6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在内蒙古大学成立,同时,举办了人才培养与内蒙古旅游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秘书长刘莉莉,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郭丽萍,内蒙古大学副校长张吉维出席会议并致辞,国际旅游科学院副主席胡里奥·阿兰贝里,南京大学旅游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捷,东北 财经 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校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谢彦君,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旅游专业学位(MT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研究基地主任郑向敏应邀出席成立大会和论坛峰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长来苏棠、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张长首以及36家来自全区各地旅游院校和设有旅游专业的院校代表80多人参加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是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的分支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旅游教育的院校、培训机构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分会的宗旨是:贯彻国家、内蒙古有关旅游、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团结和凝聚内蒙古旅游教育各方面的力量,代表会员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为行业、为地方经济服务,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内蒙古旅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旅游教育质量的提高。刘莉莉在致辞中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旅游教育的发展开始步入行业自律的新阶段,为内蒙古旅游教育机构提供了合作交流的平台。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将不遗余力地提供帮助,努力争取更多的全国性的旅游教育活动通过内蒙古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在内蒙古各教育机构举行。郭丽萍对内蒙古旅游协会教育分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他希望各会员单位充分认识协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旅游教育分会在会员与政府、行业中协调、沟通、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要结合旅游业实际,致力于旅游教育水平的提高,积极促进解决会员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按照社会组织的工作规律,搞好分会建设,不断提高在社会的公信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旅游教育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选举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为会长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旅游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系、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人文旅游学院、 包头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 赤峰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呼伦贝尔 学院旅游管理与地理科学学院等为副会长单位。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副院长乌铁红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副主任姜海涛当选为秘书长。 

24日下午人才培养与内蒙古旅游产业高峰论坛,胡里奥·阿兰贝里、张捷、郑向敏、谢彦君等国内外著名旅游专家学者发表演讲,进行了互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