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两会特辑:“一把尺子”量检察
“一把尺子”量检察
——自治区检察院以“八化”建设推进基层院转型升级
检察官来到草原牧民家
在我区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搞得怎么样,只要看“一把尺子”——是否达到以“司法规范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内容的“八化”建设标准。
在这把尺子的衡量下,全区检察机关两次量出了11个“八化”建设全面示范院,22个单项示范院,示范院数量占全区基层院总数的30.8%。
在这把尺子的衡量下,我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院的5个基层院全部为“八化”示范院。
在这把尺子的衡量下,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的10个项目,有4个来自基层院,全部是“八化”建设示范院。
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草原检察乌兰牧骑”授旗仪式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充分运用问题导向和创新创优“两个工作法”,将加强基层院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守望相助”要求和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强基固本之策来认识。2014年以来,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基层院“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以创促建、以评促优,全面推进基层院建设转型升级。
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自治区检察院自行研究制定了《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标准》立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扣“八化”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构建“司法、队伍、管理、保障”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考虑地区经济、人员编制和业务量等因素,将“八化”目标细化量化,科学分配权重,逐项设定内容和分值。为了充分发挥《标准》的“指挥棒”作用,每一化的设置,都注重体现导向性、前瞻性,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成为基层院争创的目标引领。
2017年,面对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自治区检察院重新修订了《创建办法》,明确了“跳一跳”够得着的达标线,划定了创建硬杠,将示范院创建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必选动作”,纳入对分市院年度考评特别是对基层院检察长的管理考核中。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志强表示,有进有出才能有质有量。我们强化对示范院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不搞一劳永逸。对不符合示范性的院敢于摘牌,力求使创建活动保持先进性和争创活力。
实践证明,指标体系是“体检表”,基层院通过对照检查,可清晰直观地发现问题和差距,明确改进方向,及时补齐短板;是“规划图”,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切实解决了基层院自身局限性强,眼界思路不宽,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是“导向标”,涵盖基层院建设的方方面面,注重与时俱进,引领了基层院建设的发展方向。
几年来,全区各地基层院对照《标准》全力创建,盟市分院评定盟市级示范院并召开“八化”建设推进会示范引领,自治区检察院组织指导创建和评定全区示范院,三级院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示范院建设工作蔚然成风。
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制定了创建全区“八化”示范院活动实施意见,突出分市院主抓作用;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构建了以“八化”建设成效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基层院建设考评体系;包头市检察院运用网上绩效考核对基层院“八化”建设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在考评中,自治区检察院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分配指标、不设定比例,按照对口评分、抽查复核、书面汇总、实地考察、党组审定、集中公示等程序,严格评定自治区级示范院。明确了表彰梯次,即“凡是自治区级综合先进基层单位、全国先进基层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均从全区‘八化’建设示范院中择优推荐”,我区推荐获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院的5个基层院全部为“八化”示范院,极大地提升了全区基层院的争创积极性。同时,依托内网基层院建设专栏和“两微一端”,大力宣传推广示范院先进经验;指导分市院召开“八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深入基层进行培训指导;分市院采取实地学习、组织观摩、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大力示范推广。赤峰市检察院、巴彦淖尔市检察院、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八化”建设现场观摩会;包头市检察院开展了“八化”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示范推广,以点带面、层层辐射、整体推进,营造了浓厚的争创氛围,全区“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区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发展位次提升明显,多项业务核心数据名列前茅,整体工作从过去的中下游跃升到中上位次,自治区检察院工作报告人代会表决赞成率逐年上升,基层院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与创建标准中突出核心业务数据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引领密不可分。
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方面,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基层院干警中,现有硕、博士406人、本科4171人,本科以上占总数的89.4%。4名基层院干警在全国、129名基层干警在全区岗位技能竞赛中受到表彰,1名干警获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标兵,3名基层院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基层院员额检察官全部到岗办案,均组建了办案组织;培养选树了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包头市达茂旗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监督管理部部长,一级检察官潘志荣。
在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方面,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基层检察业务、队伍、政务网上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明显提高。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远程提讯、远程侦查指挥和三级院接访视频化,配备了移动检务通,建立了网上警示教育基地,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检察院荣获“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包头市昆区检察院视频庭审系统上线运行;库伦旗检察院“阳光·库检”APP成为广大网民的“掌中宝”,深受牧民群众好评。
在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方面,全区基层院普遍建设了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控申接待三大厅,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侦查指挥、证据收集、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科技装备建设长足发展,检察技术手段有效利用。呼伦贝尔市新右旗检察院研发定制的全区首辆“草原检察直通车”投入使用,实现了“牧区检察工作全覆盖”;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建设了高科技侦查办案工作区。
“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成效初显,先后被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向全区、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