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汤爱军涉嫌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汤爱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汤爱军简历
1970.11——1973.10,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运输公司工人;
1973.10——1977.01,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
1977.01——1979.06,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政工员、生产组长;
1979.06——1983.12,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农机厂副厂长、厂长;
1983.12——1990.09,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0.09——1992.08,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2.08——1997.05,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
1997.05——2000.02,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0.02——2000.08,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0.08——2003.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自治区国防科工办主任;
2003.03——2003.04,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4——2005.01,呼伦贝尔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1——2005.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5.04——2010.04,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
2008年2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