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检察开放日”开出四个专场
11月至12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连续举办多场“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调研视察、观摩评议、参与体验检察工作,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
专场一
观摩评议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 11月24日、12月4日,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治区人民监督员,自治区公安厅、高级法院、监狱管理局等社会各界代表32人次应邀走进检察院。先后实地观摩评议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听取通报会,给检察机关带来了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留下了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有力的外部监督。与抽样评估这项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措施相辅相成,为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难题,不断强化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遵循。
专场二
参加第三届全区十佳公诉人暨第八届全区优秀公诉人评选之论辩赛活动。 12月9日至10日,来自全区14个盟市地区共31名公诉业务骨干向社会各界代表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14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亲临论辩赛现场观摩指导。此次论辩赛是第三届全区十佳公诉人暨第八届全区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的四个环节之一,32名选手分成16组根据辩题围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展开激烈辩论,通过模仿庭审实况的一对一对抗,辨题析理,考验选手法律水平和临场应变能力,展示公诉队伍的良好形象和过硬素质。
专场三
现场指导全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评比活动。 12月3日,旨在加强全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推进新形势下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的全区预防职务犯罪现场宣讲评比在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举行,代表委员应邀参加活动并担任活动评委。参赛选手利用PPT演示、视频、音频或短片等辅助,通过15分钟的宣讲汇报和2分钟的现场互动问答环节,还原警示教育宣讲的真实场景。
专场四
参观升级改造后的警示教育基地。 12月14日上午,升级版的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正式投入使用,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云、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杨成旺和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共同按下警示教育基地的启动按钮。当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140名代表参观升级改造后的警示教育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声音,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活动结束后,立即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出进一步丰富“检察开放日”活动,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检务公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及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等5个方面的具体意见建议57条。
声音摘录:
王召明(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内蒙古和信园蒙昔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检察开放日活动非常贴近群众,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让普通民众有机会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对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积极作用;希望多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多参加相关活动,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好监督职责。
安泳锝(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巡视员): 检察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彰显了自揭家丑的勇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关注最后都归结并体现在执法办案上,将着力点放在排查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上是抓住了要害,也是推动法律监督规范化发展的正确举措。上查下、下查上的方式以及邀请专家参与评估检查的做法,体现了抽样评估的公平性和专业性,下一步要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同时加大对社会的公开力度。
刘艳丽(自治区人民监督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科员): 检察机关通过抽样评估活动,积极主动地亮丑揭短、较真碰硬,“上查下”抽样评估工作通报态度诚恳,内容专业真实,“下查上”抽样评估工作通报内容详实,专业细致,不隐瞒、不遮掩,这种完善自身、弥补不足的勇气和魄力值得称赞。
张剑秋(自治区人大代表,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工会主席): 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应不断深化,扩大宣传,并对优秀案例和人员进行表彰。
刘小东(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经世律师事务所主任): 要进一步简化检察工作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明确案件办理职责,减轻执法人员办案压力;要针对特定案件或特定检察监督事项,灵活配置办案人员,提高针对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能力;要强化权力、义务意识,提高案件执法过程中职责与义务并重、监督与被监督共存的认识内容,进一步培养办案人员时刻依法办案的思想。
郭天翔(自治区人民监督员,教育厅督导评估中心副主任): 要针对抽样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制作常见问题手册,做到平时工作自查,不定期进行抽查,档案归档时复查,加大对办案细节的把关,形成良性的检查、监督机制,有效改变突击检查的现状。
王旭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检务公开工作开展得非常好,能够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向社会公开检务工作,实属不易。建议针对典型案件,可及时权威发布,消除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