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紧紧牵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使角色定位更加准确,职责分工更加明晰,落实措施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林区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时期、转型崛起的关键时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着清淤排阻、助力护航作用,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直面林区创新发展的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没有党风之清,怎能获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没有政风之廉,靠什么来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早春时节,林区2014年度工作会议重点安排部署林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释放出内蒙古了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和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烈信号,彰显了高擎党风廉政建设这尊重鼎的坚定决心。
9月23日,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召开常委会议,议题只有一个:讨论审议由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会议明确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无疑,这是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坚决态度。
落实“两个责任”,党委、纪委不但要划好“责任田”,更要种好各自的“责任田”。内蒙古 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从8个方面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从4个方面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从6个方面明确了纪委的监督责任,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分工,为各级党委(总支)和纪委划分了“责任田”。与之配套,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围绕林区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同时,为认真履行好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委组成督查组深入基层单位监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理清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纪委突出监督责任,统筹联动,双管齐下,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牢牢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
守土负责——举旗亮剑扬清风
列出责任清单、出台实施方案、廉政文化教育、约谈制度、签订责任书……今年以来,一系列制度、一项项举措、一套套“组合拳”正自上而下在林区全面铺开,目标只有一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长效化和常态化。
每一次责任理定之后,都需要立说立行。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委的工作”这一认识上的误区,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多次召开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议定措施;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委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林区各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54人参加了培训;全林区各级党委(总支)纷纷组织学习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近期要在《林海日报》开设“两个责任”专栏,连续刊登林区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成效和经验……系列连贯的动作,在全林区上下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带来了落实主体责任政治上的自觉和行动上的自觉,同时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创造了良好条件。
林区各级党委和纪委将落实“两个责任”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构建了责任链条;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台帐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同时,还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党委、纪委约谈制度”、“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述责述廉”等保障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有了强有力的抓手,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守土尽责——亮剑惩腐“出重拳”
“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铿锵有力。
今年,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委转变办案方式,立足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整合办案资源,统筹使用办案力量,组建了林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将52名素质高、业务强、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办案人才库,采用交叉办案、指导办案的方法适时调用,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一年来,林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9件(次),初查核实44件,立案查处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3.22万元。
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纪委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题立项,重点开展了劳动用工及工资管理、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棚改分房、木材销售、国有资产处置等专项检查工作,促进了企业效能建设,堵塞了管理漏洞。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党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建立了连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把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捆绑起来。
通过“两个责任”的落实,必将进一步推进林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营造出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为林区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崛起、富民兴林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