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打破创新机制藩篱

11.04.2017  21:59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然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自治区科技管理者深刻认识科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二五” 期间,围绕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一批破除科技体制机制藩篱的相关改革措施密集出台。

              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改革首当其冲

出台《关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改革立项流程,规范资金管理;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建设科技项目储备库,出台《科技储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科技决策咨询工作制度、科技计划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力求打破科技资源配置瓶颈,从源头上解决科技项目和经济需求两张皮的问题。

全面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改革产学研用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新型科技研发机构45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3家,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与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截至目前,自治区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2家,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4家。2016年,自治区登记的科技成果中,近30%来自企业;全区10672件专利申请中,近50%来自企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

全面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起草《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细则》,将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出台《关于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若干意见》,让沉睡多年的科技条件资源转起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护航与维权援助行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出台《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培育认定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1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5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79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1家,自治区级星创天地47家,涌现出一批科技创新新业态、新产业、新主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加强科学普及与创新文化建设,推动科技列车首次驶进内蒙古,形成崇尚创新、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改革创新科技投入机制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内蒙古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7亿元,投资额近亿元;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创新财政科技投入后补助资助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30.74亿元;推动包头市建设国家科技与金融融合试点城市;推动内蒙古股权市场设立“科技创新板”,促进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