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与内蒙古的战略合作——访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
2月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召开期间,本报记者就内蒙古与央企的合作成果及双方如何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战略合作采访了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
郝鹏首先对本次恳谈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此次恳谈会的召开,恰逢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序幕拉开之际,对于我们共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郝鹏盘点了中央企业与内蒙古的合作硕果。他说,长期以来,中央企业与内蒙古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合作关系。中央企业在内蒙古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合作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宽,一大批有规模、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中央企业在内蒙古落地生根,一大批重点合作项目相继投产竣工。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在内蒙古设立各级子企业943户,资产总额达到1.1万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05.1亿元,上缴税费330亿元。中央企业已成为内蒙古在能源、煤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云计算大数据等支柱产业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促进了内蒙古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内蒙古民生改善工程,全力推动扶贫攻坚,大力支持公益事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做了大量工作,已经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郝鹏指出,“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资源基地、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安全稳定屏障,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日益突出。自治区的“十三五”规划描绘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的宏伟蓝图,也为深化央地合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郝鹏希望中央企业从以下4个方面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加强与内蒙古的战略合作,在实现自身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推动内蒙古经济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
——主动落实国家战略,融入内蒙古经济建设大格局。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内蒙古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合内蒙古边疆、民族地区区位特点,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人才、技术、管理、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找准契合点和切入点,积极参与到内蒙古的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中,不断拓宽合作项目空间,提升合作项目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内蒙古经济发展新活力。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落地见效年,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快自身改革,积极推动改革试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内蒙古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深化与内蒙古地方国有企业的合作,实现国有资本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的优化配置。
要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努力形成各种所有制企业携手共进、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带动内蒙古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助推内蒙古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中央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攻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型产业基地和国内外著名旅游目的地建设,主动承担内蒙古重大创新工程,加快建立创新创业基地,搭建创新发展平台,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内蒙古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内蒙古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中央企业要落实总书记“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理念,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成为保护内蒙古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模范。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定点扶贫,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为内蒙古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切实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和谐央企、民生央企,与内蒙古各族人民携手并肩,共同促进自治区民族团结、繁荣发展。
记者:李永桃 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