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石化院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
2018年2月5日 ,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内蒙古石化院)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强主持,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副院长李应彤,院党支部纪检委员、副院长葛金良,院党支部宣传委员安华、院党支部工青妇委员杜娟参加会议,院办公室主任杨书颖、副主任魏俊平及院研究室副主任付晓娟、团支部书记郭岩、党务工作人员张晶勋列席会议。
会上,首先学习了自治区质监局学习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研究落实质量工作任务专题会议精神。李强院长指出,内蒙古石化院的工作职能涉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责任重大,内蒙古石化院班子成员要从战略高度谋划部署质量提升相关工作。
接着,全文学习了自治区质监局霍武局长在2018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李强院长指出霍武局长的讲话精神非常主要、非常实在,对于讲话中指出的的问题,内蒙古石化院要主动认领,认真整改落实,规范工作,切实与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质监局党组保持一致。同时,李强院长结合霍武局长讲话精神部署了本院2017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事宜,要求院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区局党组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部署。
会议传达了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李强院长强调,内蒙古石化院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扎实抓好作风建设,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从严治党;要标本兼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迎接和适应改革,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学习了内蒙古质监局传达学习支树平局长调研内蒙古质监工作时的讲话精神的专题会议精神,李强院长要求,内蒙古石化院要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在“质量提升年”中有所作为,为建设“品质内蒙古”做出新的贡献。
(魏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