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17.11.2016  16:12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张昊文) 截至9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达591.3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32.8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011.67万人、失业保险240.85万人、工伤保险300.04万人、生育保险303.68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90.3%、99.8%、99.9%、100.4%、100%和99.9%。”这是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6年前三季度的一组关于社会保险的数据。

  这组数据意味着,内蒙古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同时,自治区各盟市根据实际出台了社会保险参保激励政策,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征缴力度,实现了应报尽保,应收尽收。

  每个月退休金按时到账,看病时赶紧先掏社保卡,社保一直以来都被称为“民生之依”。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围绕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落实“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化改革、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内蒙古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2年提高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016年的每人每年420元。城镇职工和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保险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8种恶性肿瘤靶向药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伤人员补助伤残津贴等标准都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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