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保亮出猴年民生清单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当下,如何提高民生福祉广受关注。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刚刚下发的《2016年全区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仅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还对社保服务机构提出了7个基本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自治区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按照《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全民参保登记范围扩大到50%以上的旗、县、市、区,逐门、逐户、逐个登记,一个都不能落下。还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若干问题的规定,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数据比对,并扎实推进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2016年,各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得来的数据以及近几年积累的信息资料,准确分类:对于参加“新农保”的外出务工农牧民,要积极引导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便将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水平的养老金待遇;对于被征地农牧民,要规范和完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缴费办法;对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团体、组织,要加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宣贯力度,力争到年底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到655万人;对于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也要尽量满足其要求,紧抓“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的契机,抓好县、乡、村3级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社保服务,力争年底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到730万人。
《通知》强调,自治区养老保险各经办单位、服务机构在2016年还要练好7个“基本功”。
首先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以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全力做好费源核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应收尽收。二是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做好各类养老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工作;三是要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要求,规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年内要让全部的旗县级经办机构完成档案标准化建设任务,并全部达到验收标准;继续推进自治区本级养老保险综合柜员、锡盟《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规范》、乌兰察布《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等3个地方标准的建设进程;四是继续完善信息系统,提高数字化水平。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和网上经办业务,抓好乌海市电子社保试点,加快推进财务一体化、档案一体化建设,推进经办风险防控在信息系统中的应用,继续做好基础数据的整理工作,做好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将政策措施和经办服务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得到完美体现;五是要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A++财务软件的先进性,做好全区各类养老保险的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上报、调整、执行、决算等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养老保险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围绕政策落实、待遇支付、经办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稽核、审计(实地稽核率不低于50%)。还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重点风险环节和岗位进行重点监控,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六是要做好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法(试行)》,利用国家异地协查认证平台,与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的大数据比对和筛查,加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现认证全覆盖,严防养老金的“跑、冒、滴、漏”;还有要进一步做好退休职工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工作,确保各类养老保险待遇按时、按规、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