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开展《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工作

14.05.2018  12:10

  5月1日颁布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快递业经营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行业全面进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新阶段。内蒙古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宣贯学习。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制定《条例》宣贯方案,加强统一领导。全区各级邮政管理部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读文件、座谈研讨、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制度安排和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吃透精神实质,在全区全行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主动联系地方主流媒体开展专访互动,介绍邮政体制改革成果效和行业发展愿景,对《条例》实施动态和行业发展动向、消费者需求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悬挂标语、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和电子大屏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贯《条例》,动员快递企业开展行业培训,并按新规开展工作,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快递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合作联动,主动沟通。积极加强与法制办、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商务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有序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表示,将把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紧紧把握政策机遇,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深挖行业内生动能,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