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精准扶贫助力贫困旗县“摘帽”

02.03.2016  21:34

内蒙古:精准扶贫助力贫困旗县“摘帽

 

截至2015年年底,内蒙古贫困人口由2010年年底的258万减少到了80万,累计减贫1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下降到了6%。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末的1437元增加到3100元,年均增幅高于内蒙古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平均水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告诉记者。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十三五”时期内蒙古明确提出,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内蒙古现有80余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2016年完成21万人的减贫任务,10个以上自治区贫困旗县“摘帽”。

8万名干部奋斗在扶贫一线

实际上,内蒙古扶贫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如此的成绩,得益于近年来,内蒙古提出的“区负总责、地市直管、县抓落实、乡镇专干”的扶贫管理体制和“资金到地、责任到地、任务到地、权力到地”的扶贫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到地(市),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展开,精准扶贫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乡镇扶贫专干积极推进,保持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局面。

韩建刚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2013年起,内蒙古连续3年将扶贫攻坚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会内容安排部署。实行了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由38位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38个贫困旗县,帮助贫困旗县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在省级领导带动下,内蒙古有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和8万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各有关部门也立足自身特点,发挥行业优势,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

10个区贫困旗县要“摘帽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贫困农牧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方式进行精准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的扶贫方式。

韩建刚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为了让每一个贫困嘎查村、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人帮、有人带,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内蒙古出台《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从2014年到2017年,精心选派驻村工作队对还未脱贫的2834个重点嘎查村,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的工作。负责帮助村两委班子规划好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的实施。

2016年,内蒙古计划完成21万人的减贫任务,10个以上自治区贫困旗县“摘帽”。韩建刚表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内蒙古在精准识贫基础上,逐户逐人分类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35万贫困人口,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帮助实现就业来脱贫;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区、“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20万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对11万左右因学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实现脱贫;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4万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实现稳定脱贫。(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