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铁城副厅长在听取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工作汇报时强调:要调动社会组织积极性 共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07.05.2018  21:45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人民调解服务,是构建共建、共享、共治基层治理格局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全区人民调解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必由之路”。这是5月2日上午内蒙古司法厅副厅长吴铁城,在听取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负责人工作汇报时,对完善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出的要求。

        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是由内蒙古工商联发起,经内蒙古司法厅和民政厅核准成立的调解商会成员单位经济纠纷调处化解的专业性社会组织。2012年成立至今,累计调解企业间经济纠纷达1.3万多件。随着中心调解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中心调解范围由成立之初专业调解商会成员单位经济纠纷,扩大到承接由人民法院、综治、信访等部门移送或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累计调处各类纠纷2万多件,涉及房屋征拆、土地征用、劳动争议、耕地权属争议、土地承包、医患纠纷等涉及群体的重大疑难纠纷。为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中心从2014年开始与有关律师事务所合作,采取聘任特邀调解员方式,吸纳专业律师为基层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调解服务。分别与全区30余家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在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盛乐园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赤峰市、阿拉善盟阿左旗等8地设立了基层调解室。中心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96人,均取得法律职业从业资格,包括法律专家、学者,在经济、贸易、金融、证劵、工程承包、房地产、运输、保险、物流以及其他经济领域里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随着互联网技术手段的推广运用,中心在不断完善传统调解服务的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服务手段,搭建了在线法律咨询、矛盾化解平台。群众只需通过终端设备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无需群众跑路,实现全天候远程在线法律咨询、各类文书起草和远程视频在线矛盾化解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变成现实。

        调解中心还利用新媒体微视频作为宣传视角,专门开设了《小美普法》专栏,每日更新一期,内容涉及网购法律常识、小产权房相关法律知识、公积金管理法律常识、养老保险缴费等。以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接地气的传播方式,把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经常遇到的法律知识拍摄成普法微视频在微信端予以广泛传播。以此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都能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实现了矛盾的源头预防。

        吴铁城副厅长充分肯定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做法。他指出,调解中心以独特的方式在人民调解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方面不断创新发展,以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调解服务,赢得了企业的尊重,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为全区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示范和样板。他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支持和帮助调解中心的工作,积极推广调解中心工作模式,让人民调解在落实推进“三大攻坚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他要求,调解中心要进一步发挥联系企业、联系高校科研单位的优势,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推出一批人民调解的理论研究成果,当好司法行政机关参谋、助手,发挥好“智库”功能。要落实中央和内蒙古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示要求,根据不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调解服务有偿服务新的工作机制,把经济调解中心建设成集人民调解、商事调解、普法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