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2016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2016年度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题目
1.内蒙古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研究
2.转变内蒙古农牧业发展方式研究
3.创新内蒙古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4.深化内蒙古公安改革应当把握的重大问题研究
5.内蒙古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研究
6.促进内蒙古城乡居民增收的财政政策研究
7.内蒙古移民搬迁效果评估与对策研究
8.精准破解内蒙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策研究
9.新形势下内蒙古电力工业发展问题研究
10.内蒙古与黑龙江对俄开放比较研究
11.有关省份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做法与经验调查
二.招标要求
1.课题申请人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主要参加人员需具备研究和实际工作背景。
2.课题申请人需承诺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提交各阶段研究成果。
3.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6个月。
4.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三.招标时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标程序
1.课题申请人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门户网站(http://www.nmgyj.gov.cn)下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请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研究大纲》(以下简称《申请书》《研究大纲》)等相关资料。
2.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书》《研究大纲》,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其中《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无效申报处理。
3.课题申请人应在招标时限内将《申请书》和《研究大纲》(分别按文件要求打印装订,各一式5份)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本。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门户网站(http://www.nmgyj.gov.cn)及时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标者及其所在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政府研究室1246室,邮编:010098
联系人:李建军宋海
电话:0471-4824535、4826120
传真:0471-48245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6年6月6日
《内蒙古日报》2016年6月13日03版
[责任编辑 孙静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