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委员热议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委员热议草原生态资源保护——
齐心聚力,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市市长龚明珠。杨波 摄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杨波 摄
内蒙古是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带。习近平总书记3月5日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特别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这项指示要求至今响彻在全国人大代表、鄂尔多斯市市长龚明珠和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的耳畔。
按键表决时,所有人都按了支持键
“内蒙古草原湿地多,资源丰富。如何保护好这些环境资源,需要不断深入思考。检察机关这两年开展的公益诉讼试点就是一项保护草原生态资源的最有力举措。”龚明珠说。
自2015年7月1日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市区之一,迅速投入相关探索中。两年多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99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林地、草原13万余亩,督促531个违法企业、个人进行整改,监督撤销违法发放的近40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生态资源破坏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8件,在已判决案件中,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曾专门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报告。在按键表决的时候,报告获得人大代表全票支持。”龚明珠代表对记者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对于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行政执法开展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些数字的背后都是检察机关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方面所付出努力。
党委政府全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郑锦春委员向记者介绍,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开展试点工作中立足当地实际,突出草原、湿地、林地等生态资源保护重点,先后开展了“保护北疆生态屏障”“保护母亲河—黄河”“参与土壤污染治理行动”三个专项活动,有效拓展延伸了公益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团旁听了内蒙古和林县法院公益诉讼案的公开庭审,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第三方评估了内蒙古试点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郑锦春委员告诉记者,在相关举措推进的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作出过批示,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党委政府的支持是内蒙古公益诉讼试点成功的关键。”
保护好草原生态资源,压力大、责任更大
龚明珠代表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要求。鄂尔多斯自然资源丰富,保护好生态资源的压力大、责任更大。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将按照总书记的嘱托,坚决支持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龚明珠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同时也建议立法机构和“两高”在立法和制度安排中充分体现作为客观诉讼的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作用。
郑锦春委员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是党中央交给内蒙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关注点。检察机关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和民生保护等重要部署,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更加注重通过诉前程序发挥督促作用,与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共同保护公益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合力;结合草原、森林和湿地保护任务,部署开展相应的专项保护检察活动,将最高检部署的“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公益诉讼工作结合起来,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同时,做好公益保护工作。
“只要我们齐心聚力,不懈努力,我相信草原的生态环境一定能得到坚强守护,祖国北疆的万里绿色长城一定会无比坚固。”龚明珠代表、郑锦春委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