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点穴式”巡视全部反馈完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点穴式”巡视派出2个巡视组,分别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党委,对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建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点穴式”巡视。2020年3月4日至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参加反馈的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同志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
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贯彻落实现代企业改革制度不够彻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推进事业单位内部企业化改革动作缓慢,存在事企不分、责任不清、运行不畅问题;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涉法涉诉问题频发,金融风险问题突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突出,违规购置高档公务用车、超范围列支接待费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近亲繁殖”问题。
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执行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有偏差,落实脱困工作不力;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对重大项目决策把关不严,发展观、政绩观存在偏差;深化现代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彻底,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混乱、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外聘人员把关不严,违规兼职现象较为普遍。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落实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责任不够有力,个别干部党性观念淡薄,存在特权现象;推动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集团产业结构单一,“探采选冶加”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未形成;风险管控不到位,涉法问题频发;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非党委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问题;纠治“四风”问题不彻底,违规购置高档公务用车、高档装修办公场所等问题禁而未绝;党组织建设弱化,党费缴纳不规范不及时。
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贯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要求不到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思路不清,存在“等靠要拖”思想;防范风险能力不足,维权机制不健全;民生保障问题突出,职工工资及各类保障性款项落实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执纪“宽松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代建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内蒙古演艺中心、内蒙古医院B座3个政府投资项目)履职尽责不够有力,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行基本建设报批程序不严,许可、审批等有关手续办理不及时不规范;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严,存在未批先建、程序倒置等问题;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把控不严,项目设计、工程咨询、薪酬管理等方面支出随意;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存在违规开设特设账户,大额财政资金脱离监管问题。(记者 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