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被巡视名单公布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6月27日,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安排部署了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继续保持高强度、高频率的节奏,形成了强力有效震慑。本轮巡视是九届自治区党委对盟市、旗县(市、区)、区直机关、高校和国有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的最后一轮,自治区党委将派出12个巡视工作组,按照“一托四”和“一托五”的方式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54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视。
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被巡视的部门单位党组织名单如下: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接待办公室(合作交流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政法委员会、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党委老干部局、党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大机关党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政府驻京办党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含粮食局党组)、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党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党组、民政厅党组、司法厅党委、财政厅党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国土资源厅党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环境保护厅党组、交通运输厅党组、水利厅党组、农牧业厅党组、林业厅党组、商务厅党组、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审计厅党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体育局党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统计局党组、旅游局党组、研究室(参事室)党组、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信访局党组;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实践杂志社党组、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党组、内蒙古党史研究室、内蒙古文史馆党组、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