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领导率督查组赴基层检查安全生产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12月6~8日,内蒙古有关领导分别带领督查组在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莉霞为组长,王中和为副组长的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六督查组,在巴彦淖尔市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6日一早,督查组在抵达巴彦淖尔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内部会,就此次督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随后督查组分成两个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谈话了解、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临河区、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4个旗区,检查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安全监管情况。督查组还重点抽查了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伊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天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巴彦淖尔市医院、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单位,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食品加工、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督查组就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了督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向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各旗(县、区)以及有关企业进行了通报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对包头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过程中,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组长张院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第九督查组副组长杜梓一行先后来到包头市万达广场、包头九中、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现场观摩消防官兵对万达广场综合体建筑的灭火救援演练,实地检查百货商场、国际影城、地下车库、餐饮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深入包头九中教学楼、实验室和学生宿舍,检查了消防器材和设施等。督查组还到包头市公安、消防、武警部门检查了安全应急平台,检查了市公安局情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治安防控中心以及警务实战平台、网络安全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牛广明率第十二督查组对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督查组一行深入呼伦贝尔市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和场所,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及责任制度等落实情况,并听取了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督查组强调,安全检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零容忍、不循私情,发现问题立即依法严肃处理。要监督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迅速彻底抓好整改,不管问题大小都要一改到底。呼伦贝尔市下一步要把煤炭、危化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确保生产安全。要充分利用这次督查成果,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形成一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督查组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了检查。第十督查组以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为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呼尔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委政研室主任王焕承为副组长,由自治区水利厅、住建厅、自治区纪委、检察院、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托克托县、赛罕区、呼和浩特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并与呼和浩特市政府交换督查意见,以实地、随机、暗访的形式检查了托克托县、赛罕区安全生产部署情况,以及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托克托县交通局、内蒙古正隆谷物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天皓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场、呼和浩特维多利摩尔城、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意林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联金山塑胶有限公司和火车东站地铁施工现场等12家单位和企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37个问题和隐患,督查组现场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告知,并与呼和浩特市政府交换意见后书面送达。督察组将跟踪督办。(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