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第五次代表大会圆满召开
11月20日,民政厅召开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回顾2011年以来机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厅机关党建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民政厅机关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由黄志江副厅长主持,机关党委书记冯呼和作了题为《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开拓创新 全面提升民政厅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工作报告,从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帮扶工作等六个方面,对厅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从全面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孙艾芳到会指导并讲话,对民政厅机关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民政厅今后的党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要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要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厅党组书记、厅长兰恩华作重要讲话,他强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的现实需要;是凝聚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人心和力量,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要严格执行从严治党“1+3”制度,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充分发挥厅党组、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发展,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把《准则》和《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既要树起廉洁自律的高线,又要守住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配合、支持驻厅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组监督,不断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三是要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切实发挥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健全完善工会等群团组织基础上,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推动工作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发挥群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活跃机关生活,积极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
三、加强领导,为实现党建工作科学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意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走偏、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系统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加强班子成员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既要指导基层党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又要加大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对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进行总结提炼,适时宣传推广,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加强创新协调。结合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协调处理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抓党建工作成效与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挂钩,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厅领导、厅系统73名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