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结束

11.02.2015  20:44

  内蒙古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结束

  预计今年为我区煤企减负103亿元

  内蒙古晨报讯(记者 杜柏业) 昨日,记者了解到,截至2015年1月31日,内蒙古煤炭资源税改革首个征期结束,全区煤炭资源税新旧税制顺利转换,改革运行平稳。

  从改革运行一个月的情况看,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煤炭主产区企业总体减负。2015年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含央企)实际税费负担率,预计比2014年降低四个百分点,煤炭企业减负约92亿元,平均每吨煤税费负担降低14.6元;锡林郭勒盟等东部地区煤炭企业预计减负约11亿元,平均每吨煤税费负担降低2.6元。经测算,2015年全区煤炭企业预计减负103亿元以上。

  据了解,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关键是清费立税,清费不到位,势将影响立税。下一步,自治区财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改、煤炭、经信、国土等部门联系,进一步协调清费与立税步调,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政策,合力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加强对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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