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近四年来共查处厅级以上干部30人
人民网呼和浩特电(富丽娟)6月7日,内蒙古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指出,2012年以来,自治区查处职务犯罪人数平均增幅为16.8%,在2014年查办人数总体接近翻倍的情况下,2015年查处890件1655人,查处人数同比上升2.8%,创历年来新高;大案比例从2011年的50.9%持续增长为2015年的74.8%,要案比例从2011年的2.9%增长为2015年的4.9%。四年来共查处厅级以上干部30人,是自治区查办厅级干部最多的时期。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多元使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之路,为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马永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院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高检院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走上了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路子,有力地保持了办案的力度和规模,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的带动作用,办案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侦防工作很好地发挥了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马永胜分析了当前的反腐败新形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要对面临的压力有清醒认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预判,也要把困难化做为自我提升的有利契机,变压力为动力,切实做到侦防工作不放松、不停步、不手软。
马永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多元使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之路,努力构建方式多元、功能多元、效果多元的侦防工作新格局;要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保持办案规模,始终坚持将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转变办案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确保获取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经得起审判的检验。要努力提高诉讼效率,建立常态化的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办案事故,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紧盯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通过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侦查活动统筹指挥、办案力量优化组合、侦查资源灵活调配,推进侦查办案协同化;要处理好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实行纪法分开,纪法衔接。
马永胜强调,要抓住能力不足这个主要矛盾,认真实施高检院提出的政治强侦灵魂工程、实战强侦主体工程、科技强侦信息工程、人才强侦战略工程“四大工程”,以侦防能力建设为核心,夯实侦防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要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全面提升侦防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精准化防控的要求,强化对各个环节的流程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切实防止和纠正选择性执法或任意性执法,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重复错误、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