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众艺术馆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04.08.2016 00:04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在长期友好合作和互惠的基础上,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众艺术馆 “鸿嘎鲁”杂志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7月27日,“业务合作期刊”揭牌仪式在内蒙古群众艺术馆举行。
自2003年以来,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与内蒙古群艺馆“鸿嘎鲁”杂志合作,对100多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非遗项目进行了宣传展示。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广大群众的好评如潮。
此次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强非遗宣传和推广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机遇。今后双方将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非遗知识和非遗保护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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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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