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局:多家餐饮机构存在违法经营

24.12.2016  15:36

    12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公布的2016年第八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小南国酒店、炫咖啡咖啡屋、阿健食尚餐饮、宝润酒店、陆雨柴米油盐酒店、金凤凰酒店厨房存在违法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没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涉及处罚的几起案件为:内蒙古小南国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及未履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检查时,现场发现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过程中未履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炫咖啡咖啡屋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及未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检查时,现场发现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菜品以及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未对餐饮具、加工用具消毒。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阿健食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鼎蓉和分公司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检查时,现场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调查,该厨房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属于个人贮存物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赛罕区世纪四路宝润酒店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检查时,现场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调查,该厨房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属于个人贮存物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赛罕区陆雨柴米油盐酒店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及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和库房检查时,现场发现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调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员工存放的个人物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给予警告、没收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金凤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案,执法人员在该单位厨房检查时,现场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调查,该厨房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属于个人贮存物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文/大草原融媒体记者 刘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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