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很严厉
07.01.2015 12:00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改委、工商局、食药局、商务厅、经信委日前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采购、供应药械过程中的行为,维护药械集中采购秩序。
药械集中采购不良记录按照性质分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一般不良记录,一般不良记录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分为招标投标不良记录、采购供应不良记录和采购使用不良记录。《办法》适用于参加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办法》规定,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械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在招投标、采购供应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其代理人,则将被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最高2年内不得参加招标采购的处罚。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07.01.2015 12:00
故
事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