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
内蒙古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全面推开
——访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华
□记者 杨帆
今年5月1日起,内蒙古将和全国其它省(市)一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内蒙古纳税人近26.9万户,是前期营改增改革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2.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318亿元。此次改革,纳税人数量多于以往,准备时间紧于以往,工作难度大于以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税部门高度重视,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纳入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
为此,记者近日就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若干热点问题,专访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张华。
记者:如何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
张华:营改增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又影响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二、三产业的结构优化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积极意义。这种意义,可归结为3个方面。
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政体制和机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体制机制创新,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积极意义。
营改增是发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降低企业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举措之一。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2016年5月——12月全国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我区的减税规模将达到87亿元。一方面,它可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投资意愿,增加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它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抵御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增强经济韧性和发展后劲。同时,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有利于增加出口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营改增是促进市场配置资源的“催化剂”。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消除了重复征税对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扭曲,形成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制度环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并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同时,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生产要素可以更加自由地流动,有利于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张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等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包括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记者:改革将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张华:营改增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覆盖面更广,影响更大。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能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记者: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将对自治区财政产生哪些影响?
张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带来地方财政的减收。
首先,企业纳税收入将下降。营改增前期试点采取的是原营业税收入改为增值税后仍划归地方的过渡办法。这次全面推开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还未最后确定。由于营改增鼓励更多企业专业化经营,细化产业分工,理性的纳税人会出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改变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形成更多抵扣项目,减少缴纳增值税,从而导致地方政府收入减少。其次,下游企业在营改增后,购进服务可获得较以前更多的进项税抵扣,因而会减少缴纳的增值税,相应减少地方财政收入。同时,营改增后税收收入减少会带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收入相应减少。
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与不同地区的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结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密切相关。发达地区通常服务业较为发达,服务业发展潜力大,未来将成为服务提供者和产生增值税销项额的一方。因此,从长期看,营改增将给发达地区注入更强劲动力。而欠发达地区对财政减收的承担能力相对较弱,改革后通过服务业发展来增加税收收入的潜力也较弱。内蒙古属于欠发达地区,因此在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以后,对地方财政的压力将显现出来。
记者:改革后地方税体系如何构建?
张华:改革后,地方税体系将丧失主体税种。地方收入规模大幅降低,构建什么样的地方税体系、地方税体系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的贡献程度以及哪些税种能够承担起支撑作用等问题亟待解决。今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也将迈上新台阶,资源税改革将覆盖所有矿产资源并逐步扩展到其它一般性的自然资源。内蒙古的资源比较丰富,我们正在积极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消费税成为共享税是消费税改革的趋势,要重点在扩范围、提税率、转环节等方面加强研究。此外,我们积极参与和配合国家在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的改革工作。总之,要构建一个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地方税体系是奋斗目标,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目前,中央将完善并择机出台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