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 救治网络”全覆盖”

13.06.2016  04:46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制定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同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领导小组。

  该自治区要求,助产机构识别出高危孕产妇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或产程中出现滞产、难产等紧急情况,都应按高危孕产妇逐级转诊流程图,立即转送至所属的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所属的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在转送病情不稳定的高危孕产妇时,要选派有急救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护送,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准备好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并与接受转诊的孕产妇救治中心及时进行沟通。若高危孕产妇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或需要上级技术支持的, 遵循边抢救边报告的原则,由母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组织急救专家组成员到现场参与并指导抢救。

  今年,该自治区将建立2个~3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鉴于内蒙古地广人稀、东西跨度大,为了缩短转诊时间,自治区要求每个盟市分别确定1个~2个盟市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旗、县、市、区要至少确定1所医疗保健机构作为旗县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级危重救治中心间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等双向协作关系,转诊救治网络要覆盖所有助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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