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我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召开
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内蒙古晨报讯(首席记者 吴博超)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自治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领导杭桂林、马明、郭启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出席座谈会。
李佳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尊重和维护宪法的权威性,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履行宪法使命,全力保障宪法实施。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把握好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和重点对象,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向广度和深度开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得到落实,使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带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信仰,汇聚起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法治内蒙古的强大力量。要用宪法和法律凝聚共识,全面深化各领域的法制改革。
李佳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内蒙古建设的进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更加坚定地弘扬宪法精神,更加有力地履行宪法使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不断谱写法治内蒙古建设新篇章,努力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会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郭宇,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周黎明,自治区法制办、内蒙古律师协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贯彻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履行工作职责等作交流发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