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三个地方被国务院办公厅表扬了!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因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受到督查激励,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受到督查激励,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受到督查激励。
据悉,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30组。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狠抓落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在此次督查激励工作中,有关部门改进督查考评方法减轻基层负担,按照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综合评价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形成了督查激励名单。据统计,在督查激励措施增加9项情况下,今年受到督查激励地方的数量总体与去年相当,进一步提升了典型性和代表性。其中,有45个地方因多项工作成效明显,受到2项以上督查激励;有69个地方因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新的突出成绩,连续2年受到督查激励;市县基层地区受到督查激励的数量占比接近90%。
目前,按照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督查激励措施,切实发挥正向激励效应,推动地方对标先进、锐意进取,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实际行动,不断创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