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污染企业将“退城入园”

23.11.2018  06:31

  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今后3年内蒙古将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区、进入工业园区工作,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格局。

  内蒙古要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制定计划,对位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冶金、水泥、制药等污染严重企业限期完成搬迁、改造,逾期不退出城区的依法予以停产。

  内蒙古已公布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把控高能耗、高物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内蒙古将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明确规定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限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

  据了解,预计到2020年内蒙古各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3.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减少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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