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丽北疆·壮美内蒙古” 首届内蒙古旅游行业系列评选活动启动
一、活动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战略定位,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旅游强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推进我区从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跨越,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不断作出新贡献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指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旅游行业繁荣发展、树立旅游行业标杆,提升旅游业服务体系,推动不同地区旅游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强化各类品牌创建,不断提升旅游消费,内蒙古晨报社与内蒙古旅游协会联合举办本次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
充分展示内蒙古丰富的旅游资源;推动全区旅游产品深度开发和创新;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本土旅游商品品牌;向区外媒体推荐内蒙古旅游产品,将内蒙古旅游产品推向全国;评优评先、发现最美、树立典型、以优促新、互学共进,促进我区旅游行业整体繁荣发展,共同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作出新贡献。
三、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委员会、内蒙古文化厅、内蒙古商务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晨报社 内蒙古旅游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太阳晨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战略合作机构:内蒙古儿童服务产业协会、内蒙古健康产业促进会、内蒙古品牌促进会、内蒙古晨报企业家联盟
四、活动亮点
1、 最全面的评选:本次评选活动共分五大类别,涵盖景区、线路、小镇、乡村、旅游产品等。
2、 由内蒙古旅游行业协会、内蒙古晨报社联合国内多家媒体共同打造“协会+媒体+旅游”交流合作宣传平台,共享信息、共享资源;
3、 由内蒙古晨报全媒体矩阵(两微一端、内蒙古晨报网、主报、旅游周刊共400万粉丝,其中包含区外200万粉丝)全程跟踪报道、内蒙古晨报·旅游周刊专刊专版介绍进行特别报道;
4、 候选单位将在内蒙古晨报·旅游周刊进行公开公示、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内蒙古晨报社全媒体矩阵公示;
5、 举办盛大颁奖仪式,自治区中央驻区、自治区级媒体、北方地区周边省区多家媒体对颁奖活动集中报道;
6、 颁奖将与“首届中国·内蒙古国际旅游文化论坛”同时举行。
7、 为旅游走出内蒙古、走向全国提供宣传平台支撑;
8、 获奖者将有机会入驻文旅国际产业园区,获奖项目资金对接,50-100万孵化补助资金。
9、最大规模宣传阵容: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内容构建以“一廊一脉”为引领的总体思路,联合津、京、冀、黑、吉、辽、山、陕、甘、宁等地媒体,共同发力,将内蒙古旅游发展区外宣传,吸引游客走进内蒙古。
五、活动时间
2017年5月-2017年7月
六、评选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
七、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活动共分五大类别
1、十大醉美景区
2、十大特色小镇
3、十大魅力乡村发现
4、十大精品路线
5、特色旅游产品
八、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活动将成立评选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旅游行业职能部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成员组成。
2、由组委会统一向各盟市发布评选信息,由各盟市、旗县、乡镇推荐。
3、获得参赛资格的参评候选单位集中通过微信接受大众投票。
4、由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入围候选单位进行专家审核。
5、最终评选结果通过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晨报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如有疑义,确认无误后在候选单位中递补。
6、本次投票环节只设置“微信”投票,全程免费参与。
九、参评标准
参加评选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拥护国家和地区关于旅游发展各项大政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遵守旅游行业各项规则、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能代表内蒙古旅游特色。
十、评选活动程序
(一)推荐申报阶段
时间:2017年5月上旬(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本次评选采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盟市旗县旅游主管部门推荐、行业推荐、参评单位自荐等方式。
参选方式:参选候选人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参加评选:
1、主办单位推荐参评单位,将参评单位名单及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2、各盟市、旗县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参评单位,将推荐申报表通过网络邮件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由各行业推荐、参评单位自荐可填写推荐申报表,并直接通过网络邮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推荐表可通过内蒙古晨报网、内蒙古晨报官方微信公号等自行下载。
(二)初步审核及筛选
时间:2017年6月
由本次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此次评选的基本条件对5类评选的对象进行审核并每个类别筛选出30名合格的候选对象。
要求:参选对象各自提交一篇800字左右的评选文字材料。
(三)候选对象公示
时间:2017年6月上旬
由本次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在活动指定网站上公布150名候选单位名单及主要业绩、评选活动的程序、评选标准与规则;
展示方式:
1、集中展示:
a、展示平台:内蒙古晨报全媒体矩阵
b、展示形式: 候选单位名单确定后,将对各候选单位通过组委会指定网站、报纸进行展示。
c、展示内容:候选单位简介(百字以内)+候选地区、景区或产品照片。
2、深度展示:
深度展示环节将由内蒙古晨报全媒体矩阵提供视频、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的展示,内容丰富,宣传规模大,影响力强。
具体展示详询组委会办公室。
(四)投票环节:
时间:6月中旬
所有候选单位将接受微信网页介绍事迹并开通微信投票栏,投票周期为三天。
(五)评审及公示
时间:2017年6月下旬
由活动组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团,根据微信投票得数由高到低遴选各评选类别前15名进行初次评选。由此次活动结合专家意见及参评单位规模、旅游建设、行业风尚、旅游特色、解决就业、纳税、大众投票等综合指标进行评选组委会统计、审核有效票数,并结合评审团考察、审核评选出最终结果,同时在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晨网进行报道公布。
十一、表彰
时间:2017年7月初
2017年7月(暂定),颁发荣誉证书或者奖杯,参加颁奖仪式并上台领奖,所有支持媒体对获奖单位进行宣传推介。
联系我们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在内蒙古晨报社。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
联系电话:0417-3369753
联 系 人:
孙 鹤:18698463392
田子欣:18548106352
孙睿彦:18047138597
请下载: 参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