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驾考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8.09.2017  22:05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8日电(杨腾格尔)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化公安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新华网在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机动车驾驶人新的考试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目前,全区12个盟市正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开展驾驶人考试场的改造工作,同步升级考试系统,保障考试工作在10月1日起正常开展。  

     超车考试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  

    据介绍,原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提高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的考题比例。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考试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将被评判为不合格。

     科目一增加景类考试 模拟实际道路场景  

    据了解,科目一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将增加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行驶模拟实际道路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的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 可申请一次性完成其它科目预约  

    新标准将小型汽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的考试形式进行。对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需要补考的考生,未扣分的已考项目可不再补考;对参加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考生,夜间考试不合格需要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予以保留。新标准还推行了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完成其它科目预约、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减少学员的往返次数,更加方便学员考试领证。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副所长田丽清介绍,新的考试标准将有的考试项目降低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被调整考试科目,总体看难度无明显变化。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学员没必要赶在新标准实施前完成考试,按照新标准要求正常练车,沉着应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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