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安〔2017〕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农机渔业农药种子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内农牧办发〔2017〕209号)要求,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7年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
1.各类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
2.是否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3.是否集中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及时有效排除事故隐患、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
4.是否制定了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建立了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
5.农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农机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6.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7.“平安农机”创建、“农机监理机构综合执法改革”情况、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组深入各盟市及其所属的1至2个旗县(区)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与实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时间为2017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另行通知。
三、检查人员组成和检查范围
本次共组建4个检查工作组,各检查组组长由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成人员为每个盟市抽调1名分管业务所长和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相关工作人员。
第一检查组:由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王建江、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王佐、兴安盟邵英旭组成,王建江任组长。检查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
第二检查组:由自治区农机监理站杜杰、梁永梅和通辽市陈国贵、呼伦贝尔市张智颖、鄂尔多斯市王强、阿拉善盟布和巴特尔组成,杜杰任组长。检查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
第三检查组:由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宋迎春、张培军和呼和浩特市蔡宇明、包头市张少峰、巴彦淖尔市苗向阳组成,宋迎春任组长。检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
第四检查组:由自治区农机监理站何万泉、李陶和呼伦贝尔市赫岭、赤峰市张艳力、乌海市郝海、乌兰察布市徐培德组成,何万泉任组长。检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
四、有关要求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大检查互查,尽快部署工作,做好派员参加检查和接受检查的准备,确保大检查互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并于10月9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情况,10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参加检查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农机安全生产及本次大检查互查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同时参加检查的农机监理人员要统一着装。
附件: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