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目标

23.03.2016  11:16

   在2016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全区今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目标。

   重点工作包括七个方面:

   (一)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位、落实到底,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特别是要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和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探索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好的工作方法,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农机手主动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照,为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督促检查力度。自治区监理站分阶段安排对全区农机监理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力度。盟市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大对旗县农机监理站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要组织技术和管理人员,深入农村、乡镇,加大对农牧业机械“无牌无证”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二是加快推进业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加强文书档案规范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过程记录。三是即时分析总结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加强牌证照证件的管理,建立健全牌证照领取、核发制度和手续,防止牌证向外流失被非法套牌利用。

   (五)加强农机监理系统自身建设。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广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今年,对7个盟市的农机监理员进行考试、换证,对农机检验员、农机监理信息员进行培训,并对农机检验员考核、换证。

   (六)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和统计工作。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和权限,做好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农机事故勘查、事故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事故报告、分析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二是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事故勘查车辆、现场勘查设备、警示标志、摄像设备等装备,提高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

   (七)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牧民安全意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宣传图册、宣传单等宣传途径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筹措资金制作或购置一些浅显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挂图,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知识,扩大宣传效果,切实增强广大农牧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抓安全,处处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主要工作目标: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数35065台,注册登记率≥70%。

   ━━新考试核发驾驶证24395人,持证率≥6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55%。

   ━━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按照新统计口径,如实上报。

   ━━统计工作按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农机监理信息报送数量完成农牧业厅和自治区监理站下达的目标任务。

   ━━改善农机安全监管装备水平。

   目前,全区各盟市、旗县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正在利用春播到来之际,抓紧落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