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对乌海市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8.05.2015  08:44

      2015年5月18日,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督查组在乌海市农机监理所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查看材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就当地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情况

      1、乌海市农业比重非常小,市属各区均不设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全部由市农机监理所承担。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847台,已注册登记的有676台,持证驾驶人561人,登记注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79.8%和82.3%。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新注册登记拖拉机14台、检验拖拉机10台;农机驾驶人培训、考试每年年底集中举办一次。

      2、市农机监理所在春播、秋收等农忙时节,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各农场、农户进行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业务工作,现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的效果比较好。今年春播前已进行过一次巡回检查。

      3、市农机监理所对农机监理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4、农机监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规范手册》的要求规范业务档案,但在个别业务档案材料中还存在一些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有:

      1)驾驶证《申请表》“申告的义务和内容”栏中,缺少申请人签字;

      2)《身份证明》复印件缺少一致性核对印签;

      3)机车注册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技术检验岗只有1人签章;《申请表》中未填写登记证书编号和号牌号码;

      4)《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未选择使用性质、未签注日期,年度检验业务中的《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还有未填写身份证号码、签字人与机主不是同一人(没有说明原因)等情形;

      5)缺少《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页;

      6)《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检验内容、检验人员签章、结论内容等填写不完整。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近两年,财政没有给予工作经费,安全检查工作面临无法继续的境地。

      2、建议:加强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