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对巴彦淖尔市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015年5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督查组分别赴乌拉特前旗、临河区农机监理站及巴彦淖尔市农机监理所,通过实地走访、听取介绍、查阅档案、查看材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就当地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还深入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前进村三尖社,实地察看了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在该村现场办理农机年度安全检验、新车注册登记受理、喷漆喷字服务、安全宣传教育等项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
一、督查情况
1、巴彦淖尔市农机监理所于2015年3月9日组织召开了由市农牧业局分管领导、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以及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站长参加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解了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并与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
2、巴彦淖尔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为20.56万台,已注册登记的有15.18万台,持证驾驶人有11.96万人,登记注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达到73.8%和86.4%。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已新注册登记拖拉机2710台、考试农机驾驶人130人、检验拖拉机27322台,春季农机安全检验工作正在紧张开展。
3、市农机监理已就农机监理计算机业务管理系统的使用与要求向各旗县区农机监理站提出了明确要求,机车新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信息由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录入、驾驶证申领信息由市农机监理所录入。在此次督查结束后,市农机监理所于5月20日集中对各旗县站的管理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统一信息录入、传送等有关要求。
4、农机监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规范手册》的要求规范业务档案,但在个别业务档案材料中还存在一些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形,主要有:
1)驾驶人及机车《档案资料目录》填写不完整;
2)《身份证明》复印件缺少核对人签章;
3)《考试成绩表》业务领导或考试负责人审查意见栏未签注日期;
4)机车注册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技术检验岗只有1 人签章,其他岗位有的没有签章、有的岗位没有签注日期;
5)《申请表》中未填写登记证书编号;
6)《业务流程记录单》中缺少发动机和底盘拓印膜或号码;
7)缺少《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页;
8)《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机车及检验人员相关信息、检验内容和结论汇总等填写不完整;
9)年度检验业务《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填写不完整。
二、主要措施
巴彦淖尔市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明确。市农机监理所按照机车和驾驶人分布情况,按乡镇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各旗县区农机监理机构将任务层层分解。乌拉特前旗将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目标任务列入了旗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的农牧业目标管理责任并由分管副旗长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旗农机监理站与各工作组、队签订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状,与各村、社签订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安全宣传方面,宣讲与宣传相结合,进村入社讲解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播放农机安全宣传专题片,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加大国家农机监理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在当地发生的农机安全案件编成案例,制作成农机安全宣传图版,上墙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为开展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创造条件。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农机安全监管成本高、工作费用大,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受小轿车六年内免检政策以及周边盟市农机检验管理模式影响,机主的检车积极性下降,甚至抵制农机检验,农机安全检验呈下降趋势。
3、建议: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