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机鉴定站顺利通过部级能力认定复评审

30.06.2017  16:52

  2017年6月27-28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刘敏站长、宋英处长和江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卢建强副站长组成考评组,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刘晶副处长作为观察员,按照《关于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现场考评的通知》(农机科〔2017〕24号)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进行了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现场考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王建江局长、郭跃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农机鉴定站领导班子和全体业务人员出席了会议。

  

  考评组严格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考察试验室设备及设施,查阅人员、仪器设备及推广鉴定项目档案,审查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运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站申请的饲料粉碎机、铡草机、颗粒饲料压制机等18个产品的部级鉴定能力进行了全面的考评。

  

    考评组一致认为我站能够发挥牧机专业站独特优势,规范地开展部级鉴定,工作严谨认真、鉴定能力强、人员素质高,文件档案规范,符合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要求,考评结论为“通过”,考评组同意推荐我站申请的18种产品的部级推广鉴定能力。

    苏日娜站长在末次会上表示,感谢考评组细致认真地工作和给予我站工作的肯定,我站会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对考评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分析并加以改进,更加规范地开展推广鉴定工作,继续发挥牧机专业站优势,不断完善自身,为我国农机化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