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十佳农民”2016年资助项目推荐名单已上报

05.07.2016  0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务农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农业部从2014年开始举办“全国十佳农民”评选活动,主要遴选对象是从事种养业5年以上、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新型职业农民。该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旨在营造重农抓粮良好氛围。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办法》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委托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具体承办了我区“十佳农民”的候选人遴选。

  近日,经过各地区申报,自治区专家委员会评选,最终确定我区推荐春梅(通辽市科左中旗花胡硕苏木产业屯嘎查)、高金柱(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白庙子村)、高伟林(九原区哈业胡同镇)为参评“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目前,候选人事迹材料向社会公示完毕,正式提交农业部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