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及定型鉴定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内农机工协发〔2016〕3号
各相关农牧机生产企业: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5年第2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顺利推进推广鉴定改革,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农业部又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6号),为深入领会农业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及时掌握政策,进一步做好相关部级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以及定型鉴定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申报效率,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定于2016年6月3日至5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及定型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由农业部主要起草人主讲;
(二)《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 主讲;
(三)《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主讲;
(四)申报推广鉴定的注意事项、定型文件的认可等相关要求,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科技项目管理科主讲。
(五)相关问题答疑。
二、参加培训人员:
农牧业机械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推广鉴定(定型鉴定)申报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3日全天报到,2016年6月4日至5日培训。
地点: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
酒店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农业大学西区南
酒店电话:0471-6605507 0471-6605509
四、其它事项:
本次培训班会务费、资料费共计1600元/人,会员单位1300元/人,住宿自理。为便于会务组安排,请各位代表填写回执,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电子邮件至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
联 系 人:孟慧霞 李霞 刘力然
联系电话:0471-5103641 0471-5311088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定型鉴定及推广鉴定培训班的通知回执表
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工业协会
2016年5月3日
内蒙古农牧机械工业协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