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农办质〔2017〕30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从2017年开始在国家及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据统计,到2018年12月底,全区共有2000余家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5000余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