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工商分局“凝聚七力” 强力推进“同区异所”登记工作高效运转
新城区工商分局“凝聚七力”
强力推进“同区异所”登记工作高效运转
为让办事群众真正体验到就近、快捷、便利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服务, 根据2014年 12 月 17 日市局苏云喜局长在分局调研时提出 要以便利化为核心、以创新为抓手,“凝聚七力”强力推进“同区异所”登记有序、高效运转的指导意见, 新城区工商分局于 12 月 28 日出台《进一步完善推进“同区异所”登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 用好指导力,进一步提高认识。 围绕“同区异所”登记运行中发现的思想观念、服务水平、网络支撑、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 12 月 17 日 市局苏云喜局长在分局调研时提出“要提高对同区异所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专题研究网络技术支撑的问题,推行审核合一制度,做好档案集中管理”等指导意见,分局就“同区异所”登记的重要意义在《意见》指出,开展个体工商户“同区异所”登记工作是顺应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的发展趋势,是顺应广大群众热切期盼的要求,让办事群众自主、就近、快捷选择行政服务的突破性举措;是最大化运用行政资源服务群众的一项利民工程;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意见》要求要用好“指导力”,提高对“同区异所”重要性认识,不断转变观念、创新举措,全力推动 “同区异所”登记 良性运转,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二、提升支撑力,推进“同区异所”登记。 《意见》指出,注册登记系统是支撑“同区异所”登记的重要基础设施。 在推进过程中,分局 给窗口人员注册了“分局层级”用户名,解决了“工商所层级”流程不支持“同区异所”登记的缺陷,推进了“同区异所”登记工作正常运转。《意见》要求, 登记窗口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规范使用登记业务系统。按照“谁登记、谁录入”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录入个体工商户登记数据,并在“备注字段”规范填录“同区异所登记 +登记的工商所全称”数据,同时要正确认识“备注字段”使用的意义, 为查询统计打好基础。《意见》要求,按照“同区异所”登记不改变属地管辖原则,做好登记与监管的衔接工作,窗口人员要准确掌握城市街道与工商所管辖的区域划分, 通过登记平台第一时间准确无误的向监管辖区工商所派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信息,以便辖区工商所开展认领监管工作。
三、把好审核力,推进服务大提速 。 《意见》指出,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实现登记服务大提速。 分局推行 “审核合一”制度,“审核合一”是指由核准员一人完成审查、核准两个环节,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意见》要求,工商所的核准员按照“审核合一”适用范围,认真完成“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经营场所变更、补发营业执照、无前置许可”等项审核工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准予登记的意见规范表述为“经审核,同意变更或同意发放营业执照”。《意见》指出,对于当前工商所窗口多数没有核准员资格证,以及多年来市局没有组织核准员考试的实际情况,为了落实好“审核合一”,经请示市局同意可授权为核准员。
四、开启创新力,进一步推进便利化服务。 《意见》指出,当前信息技术已经融入到工商各项业务工作,运用信息技术转变传统的登记方式,更新登记观念和手段,增加登记的科技含量,实现信息互动、上下互动、区域协同,成为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选择。《意见》要求,面对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的要求,要勇于创新,研发并开通高速传递的网上申报和材料上传平台,实现登记材料的预先审查,让办事群众体验到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化服务;工商所要设置自助服务区, 通过自主方式, 个体工商户实现 在网上办理登记申报, 减少多次往返来回跑的现象,提高工商部门和个体工商户双方的工作效率。《意见》要求,要重视传统的纸质工作的便利性,为便于“同区异所”统计和管理,要按照“标注标记”的要求,在登记簿上、档案皮上、移交本上加盖“同区异所 某某 工商所登记”长条标注章,以备查询、核对和统计,要认真及时填写分局制发的“同区异所”登记台账,便于日常管理。
五、把好交接力,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意见》指出,针对“同区异所”登记,其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报公示等档案材料分散在不同工商所的实际,为防止零散档案遗失,做到完整统一,工商所要按照“一周一移交”的要求,于 2015 年 1 月底前,将档案全部移交分局集中管理。为确保档案移交入库数量和质量,工商所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卷册一致,卷内无缺的规范要求,一卷一卷的整理装订、编目。档案室要按照交接流程和查验标准,一目一目的查验核对签字,确保档案及时有序、齐全完整入库,同时要加强对档案移交的督查和考核,及时做好“子母卷”归档立卷存放工作。
六、展示形象力,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意见》指出,工商所要在推进“同区异所”登记工作中,掌握娴熟的业务,具备履职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无论生人熟人还是辖区内外应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够正确解答,一次讲清说全,不推诿、不拒绝;一次告知其需要提交或补正的材料,避免办事人往返多次。《意见》要求,工商所应当提供登记表格填写示范,摆放休息桌椅、笔、浆糊等办公用品,提供便民服务;及时更新触摸屏内容,为办事人提供查询服务;设置监督台或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组织力,有序推进“同区异所”登记。 《意见》要求,在推进过程中,领导小组和工商所长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亲自过问,及时收集推进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排除障碍、解决困难,切实解决在认识上存在的消极情绪,解决在运行机制上脱节的问题。要总结好经验,好办法,探索研究推进工作的新举措,努力形成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意见》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 OA 系统、报纸等载体,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同区异所”登记的重要意义。能清晰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和重点,自觉、积极投身到推进工作中。要通过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街道楼体 LED 广告屏、印发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 宣传“同区异所”登记方式、渠道等便捷举措,引导个体工商户选择就近、最方便的工商所办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