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出台今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20.04.2016  10:49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确保中考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阿盟教体局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阿拉善盟实际制定了《阿拉善盟2016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意见提出了2016年中考的指导思想,成立了全盟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中考的组织领导与分工。根据阿拉善盟中考改革的要求,确定了中考的评价内容、形式和时间。评价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全面、综合反映初中阶段学生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分为学业考试、技能体能测试、结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内容。形式为纸笔答卷、英语听力、体育测试、实验操作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评定。

  同时意见规定了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采用闭卷书面、两科同场分卷测试的形式。每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答卷时间合计100分钟。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30%计入学生毕业时升学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果以等第形式呈现。

  意见还对中考报名与考务、招生录取办法等内容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与往年相比在特长生录取方面,2016年阿盟落实足球优秀运动员“直通车”政策。各普通高中每年可招收一个足球特长班,原则上20人以内,经体质测试合格、文化课降低两等第予以录取。参加“盟长杯”获得冠军的队员、代表阿盟参加“主席杯”的队员优先录取。

  意见对本次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做了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求各旗区教体局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报名、考务、招生等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要树立全盟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和大局意识,统一行动,各旗教体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违反规定招生。

  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阿盟中招制度,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践行“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保证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