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出庭评议为载体全面推进出庭工作精细化管理
对于此次出庭,由自治区、赤峰市和元宝山区三级检察院有关领导、公诉部门负责人组成专业的出庭评议考核小组,对检察员出庭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评,并邀请赤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评议,对出庭检察员在法庭上的表现提出批评和建议。同时,针对本案上诉人翻供,拒不认罪的实际情况,该院还组织了赤峰市、元宝山区两级院公诉部门全体人员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观摩了法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出庭检察员在上诉人完全翻供的情况下,沉着应对,及时调整讯问角度,通过大量的客观证据对上诉人的翻供理由进行有力反驳,证明犯罪事实。法庭争议焦点突出,控辩双方辩论激烈,检察员指控犯罪有理、有利、有节,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评议出庭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员出庭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从检察员的出庭礼仪、语言规范程度、法庭应变能力等各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评议考核组成员根据庭审实际,结合评议标准,从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出庭意见、法庭辩论各个环节对检察员出席情况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评议考核。
据了解,今年是该院党组提出“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的第一年,公诉二处及时制定检察人员出庭评议方案,拟于2016年11月底前,对全处办案人员出庭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以期实现对出庭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出庭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精英队伍、强化出庭效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目的。
据该院公诉二处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庭评议考核活动是自治区院公诉部门实现出庭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出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始,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将以此全面推进出庭工作精细化,将出庭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向出庭检察员传导压力,提高办案能力和出庭水平,有效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人员群众在我们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