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
10月1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门针对交通运输部于10月10日面向全社会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座谈会由自治区运管局局长苏辉主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和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自治区运管局、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及运管局、自治区法制办的有关领导同志、6家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2家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及驾驶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4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谈了各自的意见。
最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李和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重点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的重要性。近几年来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出现了以滴滴打车、神州专车等企业为代表的网络约租车服务新业态,新的运营方式游离于现有的法规体系之外,造成新时期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上的盲区。下一步,《指导意见》将会以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出台,《管理办法》将以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的部门规章出台,共同构建和完善出以《指导意见》为总纲、以《管理办法》和原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为组成的出租汽车管理法规体系,对于下一步切实解决行业发展难题、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规保障。二是充分把握此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提升运输服务”。通过改革传统出租汽车行业体制机制的弊端,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通过鼓励和规范新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为乘客提供高品质、高档次服务,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错位经营;通过对新老业态实行分类管理,逐步融合发展,构建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和谐稳定的新型市场体系。三是充分做好我区出租汽车各项工作。我厅作为全区出租汽车行业的指导部门,十分关注我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动态,也一直在积极着手准备推动和深化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调查研究我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矛盾问题、解决思路,做好深化改革的准备工作。在国家出台有关出租汽车改革的新政之后,我区将有机结合内蒙古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适合于我区发展的贯彻实施意见,并迅速落实实施,切实推进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