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新城区分局“四清查”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7.07.2015  11:54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新城区工商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对房地产中介市场“四种行为”开展“四清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清查房地产中介证照,查处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违法行为。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分局分管局长主抓,多次组织各工商所所长召开专项会议,提高广大干部对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对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情况。目前,分局已查明辖区共有公司及个体房地产中介机构 41 户,其中公司及分公司 10 户,个体工商户 31 户。 三是 分局把摸底后的中介机构整理分派到各个辖区工商所,要求其根据工商职能进行查处规范。 四是 加强完善联动查处的工作机制,加强查处力度,分局多次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取缔;对有营业执照,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进行规范。         二、清查辖区登记注册的房地产中介企业,查处未按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公示的违法行为。 从 6 月 30 日企业年报全面结束后,分局紧急布署房地产中介企业是否参加 2013 、 2014 年年报的清查工作。要求分局企业监督登记股及各工商所对本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清查。对于没有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分局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在年报报告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向社会公示。         三、清查房地产中介广告发布行为,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分局对辖区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一旦发现广告违法行为,按照《广告法》相关法条进行行政处罚。         四、清查消费投诉情况,查处从投诉中发现的房地产中介违法行为。 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建立房地产中介举报投诉机制。 一是 通过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从中发现和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行为。 二是 对受理的群众举报和投诉做到迅速查处、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是 分局各工商所对近几年关于房地产中介的投诉举报进行清理,通过清理,从中发现案源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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