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雷击火防范工作的通知
内防指发〔2014〕28号
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雷击火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防火指挥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防火指挥部,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
当前,重点林区,特别是东北林区已进入雷击火高发阶段,为切实做好我区夏季雷击火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夏季雷击火的防范工作。针对今年夏季气温高、干雷暴天气频繁的特殊气候形势,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立即作出针对性的部署。特别是易发生雷击火的地区,主要领导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亲自部署防火工作,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有火亲临一线指挥扑救,确保夏季的防火安全。
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好值班带班工作,确保不脱岗、不漏岗。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对夏季雷击火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的监测,对发现的卫星热点,要及时核查,及时反馈。要强化火情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认真分析本地区雷击火的发生规律。要归纳总结预测和防范雷击火的经验,进一步协同气象部门,加强当前火险气象形势的分析,密切注视本地区气象情况。预测有易发生雷击火的天气时,要适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四、要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各地要结合雷击火的发生特点,具有针对性地修订扑火预案,充分做好扑救雷击火的各项准备。特别是东北重点林区的武警森林部队、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要继续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靠前部署兵力,重点布防,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一旦有火情发生,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内蒙古自治区防火指挥部
2014年6月6日